一、年满十六周岁的农村居民(不包括学生、军人和劳动教养的罪犯),经本县农业户口登记,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应当到户口所在地参加新的农村保险。二、新农村保险的筹集资金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助。(1)个人缴费。有关退回农村保险制度每月养老金待遇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以下介绍。长期以来金盛保险公司就有着不凡的发展速度,相信未来也是一如既往,势如破竹。
一、保险范围
年满十六周岁的农村居民(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劳动教养的罪犯除外),在本县办理农业户口,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应当在户籍簿中参加新的农村保险。
二、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目前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级财政负担20元,县财政负担10元。对选择300元及以上档次的,每提高一个档次县财政补贴增加2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县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鼓励有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财政部门征收。
三、建立个人账户
县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参保人年老时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四、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目前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对长期连续缴费的农村居民,缴费年限十五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月基础养老金提高2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三)丧葬津贴。被保险人在领取抚恤金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应当及时向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费800元。增加基本养老金、丧葬补助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参保人在领取待遇期间被处拘役及其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的,停发养老保险待遇,停发待遇期间不参与基础养老金调整。期满后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享受待遇,并参加以后年度的基础养老金调整。